农业知识
公司为茶叶初制厂收购农户家中从茶树上采摘的
1、公司为茶叶初制厂,收购农户家中从茶树上采摘的青茶叶后进行初加工成初制毛茶对外发卖,能否可享受“农产物初加工”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政策?2、农人茶叶专业合做社将自产墨绿,委托本村初制厂加工后再收回卖给客商,能否属于农业出产者发卖自产农产物免征?3、农人茶叶专业合做社亏损是交企业所得税仍是按合股企业交小我所得税?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平易近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企业处置农、林、牧、可免得征、是指:按照《财务部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物初加工范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通过对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进行杀青(萎凋、揉捻、发酵、烘干、分级、制成的初制毛茶。按照《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布告》(国度税务总局通知布告2011年第48号):第一条 正在中华人平易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按照本法的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国度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采纳“公司+农户”运营模式发卖畜禽相关问题的通知布告》(国度税务总局通知布告2013年第8号),纳税人采纳“公司+农户”的运营模式收受接管再发卖畜禽,属于农业出产者发卖自产农产物,免征,但通知布告明白免税农产物范畴仅限于“畜禽”。前往搜狐,查看更多。